旅游区规划是为了保护、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旅游区,使其发挥多种功能和作用而进行的各项旅游要素的统筹部署和具体安排。遵循旅游区规划的原则,是区域旅游业发展的关键。以下将详细介绍风景旅游区规划中的五大关键要素:
1. 政策性原则
旅游区规划必须遵循和执行国家有关旅游发展的政策法规。这些法规主要包括: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
- 《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1985)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 《旅游基本建设管理暂行办法》(1990)
- 《关于加强旅游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1995)
- 《旅游发展规划管理暂行办法》(1999)
这些法规指出了旅游区规划应该遵循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制订旅游区规划时不得违背这些法规政策。
2. 协调性原则
旅游区规划不仅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一个组成部门,而且还是国家旅游产业规划的组成部分。因此,旅游区规划从纵向上看,不仅必须与国家或地区总体规划相协调,服从于总体规划,而且还应该与国家旅游产业布局要求相一致;从横向上看,又必须与其周边各地区的经济和旅游规划相协调。
3. 适应性原则
旅游区规划是对旅游区未来发展作出的计划,是在一定的科学预测基础上制定的。但由于人们认识本身的局限性和认识对象——旅游区的动态发展性,往往使规划者难以精确地预测未来的状况。这就要求旅游区规划要尽可能表现出一定的灵活性,并具有随旅游市场变化作出动态适应的能力,以适应未来旅游业发展的各种可能的变化。
4. 科学性原则
旅游区规划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参与部门多,规划层次复杂。因此,旅游区规划必须遵循科学性原则,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如地理信息系统、遥感技术、环境评价等,对旅游区进行全面的调查、评价和规划。
5. 可持续性原则
旅游区规划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即在保护自然环境和文化遗产的前提下,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这包括:
- 生态环境保护:保护旅游区的自然环境和生物多样性,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 文化遗产保护:保护旅游区的文化遗产和历史遗迹,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 社会责任:关注旅游区居民的生活和发展,促进旅游业的公平、公正和可持续发展。
总之,风景旅游区规划需要综合考虑政策性、协调性、适应性、科学性和可持续性五大关键要素,以实现旅游区的可持续发展,为游客提供美好的旅游体验。